我原在鹿邑縣城郊信用社工作多年,退休后老伴因病去世,現(xiàn)膝下有3個兒子3個女兒,我把6個孩子養(yǎng)大費盡了千辛萬苦,經歷了很多磨難。如今我的兒女們一個個棄我而去,現(xiàn)如今無人贍養(yǎng)。前幾年自己沒辦法找了一個保姆在身邊作伴照顧自己,可兒女們對此不悅,把保姆屈打趕走,如今孤獨一人,過上討飯生活。后經法院判決,大兒子和三兒子每年每月支付生活費住院護理費277.56元,我特別氣憤2兒子譚德海,因為譚德海是接班人,因讓譚德海接班我的班已給其它兒女鬧翻了臉,可譚德海接班后不但不遵守孝道反而成了一個腐敗的工作人員,大膽的把信用社的資金伙同情婦貪占私分450萬,反映譚德海和他情婦貪污450萬的事實材料(如下)
以上情況是我譚居松反映兒子譚德海的真實情況,希望媒體和有關單位幫幫我,讓這個不孝之子得到應有懲罰。
以上情況屬實,愿負法律責任。
來源:大眾新聞網(wǎng)